按照衡水市委、市政府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結合公司實際,決定在集團內部開展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。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展開、扎實推進、取得實效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堅持全面從嚴治黨、依規(guī)治黨,加強組織領導,逐一清理整治,強化監(jiān)督問責,完善規(guī)章制度,結合集團實際工作,有針對性的開展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,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、主體責任缺失、紀律松弛、有章不循、懶政怠政、侵害群眾利益等制約和影響公司發(fā)展穩(wěn)定大局的突出問題,不斷加強集團黨風廉政建設,努力營造風清氣正、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和諧氛圍,為實現集團健康科學發(fā)展提供有力保證。
二、組織領導
成立集團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,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趙學軍任組長,黨委委員、副董事長張玉高,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韓石忠,副總經理宋立民任副組長,各牽頭部、室、司負責同志為成員。
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黨委委員、副董事長張玉高兼任辦公室主任,成員有孫立勇、靳亮亮、武瑞生、侯文盛、尚永樂,負責專項行動日常事務的協調、推動、落實。
三、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
(一)“一問責”
對黨的領導弱化、黨的建設缺失、管黨治黨不力、主體責任缺失、發(fā)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,抓住典型,嚴肅問責,公開處理。
主要任務:依據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《衡水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(jiān)督責任監(jiān)督檢查及責任追究辦法(試行)》等,嚴肅問責和通報落實“兩個責任”不力的典型,倒逼“兩個責任”落實。重點解決以下3個方面問題:
1、對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、省、市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視,安排不及時,底數不清楚,措施不得力,進展不迅速,成效不明顯。特別是開展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,清理不深入,整改不認真,解決問題不徹底,制度建設不到位,甚至敷衍塞責、弄虛作假,搞形式、走過場。著力解決執(zhí)行集團黨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陽奉陰違,以及重大問題不逐級請示、報告等問題。
2、黨的領導弱化,黨的建設缺失,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,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,組織生活不嚴格,黨內監(jiān)督乏力,在處置本部門發(fā)生的重大問題中領導不力,出現重大失誤,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,產生惡劣影響。著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,黨不管黨、黨的領導弱化,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等黨內法規(guī)制度不到位問題。
3、維護黨的六項紀律不力,導致違規(guī)違紀行為多發(fā),管轄范圍內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團團伙伙、拉幫結派問題嚴重,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;履行監(jiān)督問責職責失之于寬松軟,運用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“四種形態(tài)”不到位,該發(fā)現的問題沒有發(fā)現,發(fā)現問題不報告、不處置、不整改、不問責,造成嚴重后果。著力解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。
(二)“八清理”
1、對“放管服”改革不到位問題進行清理
此項工作主要涉及政府部門簡政放權與公司無關。
2、對項目落地難問題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對照中央和省、市有關政策要求,聚焦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審批效率不高,土地、資金及相關配套要素供應不及時承諾條件不兌現,服務不到位等突出問題,促進項目盡早落地。重點解決3個方面問題:
(1)項目審批違規(guī)增設前置條件,程序不優(yōu)化,該并聯不并聯,未按時限完成審批。
(2)項目選址不科學,實施效率不高;項目單位未經批準違法用地。
(3)財政投資評審用時長,資金撥付環(huán)節(jié)多,影響資金撥付進度。銀企對接不到位,項目融資難。
3、對政事政企政會職責不分、謀取不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全面清理集團內部存在的政事、政企(事企)、政會不分,職責不清、管理不嚴、違規(guī)兼職、權力尋租等問題,進一步轉變職能、嚴格管理、優(yōu)化環(huán)境。重點解決以下問題:
政企(事企)不分,行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違規(guī)到企業(yè)兼職;事業(yè)單位投資辦企業(yè)未按照規(guī)定履行審批程序;事業(yè)單位對所屬企業(yè)投資收效未納入單位預算管理。
4、對落實治霾措施不力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圍繞省、市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作,聚焦突出問題和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著力解決制度措施不健全、工作執(zhí)行不到位、監(jiān)管責任不落實,完成任務疲于應付、弄虛作假、欺上瞞下等問題。重點解決在建項目工程施工工地、道路揚塵、露天堆放、渣土車輛等管控措施執(zhí)行不嚴格,管控責任缺失、管理缺位。
5、對脫貧攻堅政策不落實問題進行清理
此項工作主要涉及政府指定的扶貧單位和部門與公司無關。
6、對招投標不規(guī)范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對2016年7月以來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,不規(guī)范問題進行回頭看,進一步營造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場環(huán)境。重點解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違規(guī)招標、定標、簽訂合同,專家違規(guī)評標,投標人弄虛作假,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活動。
7、對設立“小金庫”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依法依規(guī)、全面清理未按規(guī)定審批開設銀行賬戶或公款私存設立“小金庫”問題,以及超標準超范圍支出問題,切實嚴肅財經紀律。重點解決2個問題:
(1)設立“小金庫”問題。利用收費、攤派設立“小金庫”;
用資產處置、出租收入設立“小金庫”;經營收入等各項收入未納入規(guī)定賬簿核算設立“小金庫”;以會議費、勞務費、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以虛假事項或假發(fā)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;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“小金庫”等問題。
(2)其它違反財經紀律問題。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超標準、超范圍支出等問題。
8、對不作為、亂作為、慢作為問題進行清理
主要任務:全面清理和糾正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”問題,促進廣大干部職工講政治守紀律、強擔當轉作風、優(yōu)服務提效能。重點解決6個方面問題:
(1)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職責。有權任性、毫不收斂,玩忽職守、工作消極,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沒有及時處置,不嚴格執(zhí)行事故預防、風險處置、應急管控制度和措施,事件、事故發(fā)生后,處置不力、造成不良影響。
(2)紀律渙散,不守規(guī)章。遇到問題推諉扯皮,簡單粗暴;松弛懶散、不干正事,遲到早退、上班時間不務正業(yè)。
(3)欺上瞞下、弄虛作假。熱衷于鉆政策“空子”、打“擦邊球”、甚至“闖紅燈”,執(zhí)行上級政策過程中搞變通。
(4)回避矛盾、充當“好人”。事業(yè)心不強,遇到問題喜歡繞
著走,遇到困難不敢較真碰硬,主動為組織分憂的少,推脫責任的時候多,搞選擇性辦事,容易辦的就辦,不容易辦的能拖則拖。
(5)能力不足、效率低下。對本職工作不熟、情況不明、業(yè)務不精,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積累,在工作上缺乏理解力、執(zhí)行力、創(chuàng)造力,碌碌無為,難以適應崗位要求,不能按時完成任務,或工作遲遲打不開局面。
(6)眼高手低、貪圖安逸。工作不盡心盡力,不求有功但求無過,“熬年頭、混日子”,甚至“寧可不做事,但不能做錯事”,在工作上按部就班、得過且過。
三、時間步驟
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,自2017年5月開始至2017年11月底結束,共分為四個階段。
(一)制定方案、動員部署階段(5月)。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,制定工作方案,召開動員部署會議,作出安排部署。
(二)全面清理、自查自糾階段(5月至6月)。對管理范圍內需要清理的事項進行全面排查,對清理出來的問題,發(fā)現一件、登記一件、整改一件、銷號一件;對能夠整改的要立行立改,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。
(三)集中整改、解決問題階段(7至9月)。堅持誰的問題誰整改,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將清理出來的問題整改到位。專項行動辦公室要對清理出來的問題掛賬督辦、限期改正。
(四)完善制度、總結提高階段(10月至11月)。堅持邊清理、
邊整改、邊總結、邊提高,建章立制與問題整改同步進行。針對發(fā)
現的問題,整改建制度,創(chuàng)新機制堵漏洞。要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
總結,形成專題報告,及時報送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四、保障措施
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,是進一步優(yōu)化企業(yè)環(huán)境、深入推進公司良性發(fā)展的重要舉措,任務艱巨、意義重大。有關牽頭組織、個人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,加強領導,突出重點,強化措施,狠抓落實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“一問責八清理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切實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嚴格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敢擔當善作為。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必須靠前指揮、親自部署、親自協調、親自督辦。各部室司負責同志要積極負責、密切配合,推動專項行動扎實深入開展。
(二)堅持標本兼治。要綜合運用“四種形態(tài)”,特別是第一、第二種形態(tài),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,從加強思想教育入手,既要治標更要治本。要圍繞突出問題,不斷提高制度執(zhí)行力,堅持執(zhí)行制度沒有例外、違反制度嚴懲不貸,讓制度成為硬杠杠、鐵“籠子”。
(三)堅持分類處置。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,要立行立改,盡快見效;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,要明確目標,嚴格時限;對需要長期解決的問題,要完善機制,持續(xù)整改。堅持寬嚴相濟,對自查自糾主動清理并積極整改的,要依紀依規(guī)減輕或從輕處理;對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,要依紀依規(guī)嚴肅查處,體現越往后執(zhí)紀越嚴。要正確區(qū)分問題的性質和實際情形,按照“三個區(qū)分開來”的要求,保護干部職工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積極性。
(四)強化責任追究。要有計劃、有重點地開展督促檢查,及時客觀地掌握工作進展情況。對敢于擔當、推進有力、成效明顯的,要通報表揚;對落實“兩個責任”不力、推進遲緩、效果較差的,要通報批評并限期改正;對搞形式、走過場、弄虛作假的,依據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,嚴肅追究相關領導、主要負責人的責任,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。